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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新村路34号(康家园二期)3栋2单元6层6-2跃建筑面积约20.51㎡住宅用房拍卖
作者:金桥拍卖    发布于:2023-10-25 15:19:59    文字:【】【】【
摘要: 位于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新村路34号(康家园二期)3栋2单元6层6-2跃建筑面积约20.51㎡住宅用房,(含不可剥离的附属设施设备、室内装修)及其分摊的56.3㎡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但不含室内可移动财产。房地产权证号:丹棱房权证监证字第0015893号,起拍价:36288元 ,保证金:5000元 ,加价幅度:500元。

     

本院定于2023年111210时至2023年111310时(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丹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对下列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新村路34号(康家园二期)32单元66-2建筑面积约20.51㎡住宅用房,(含不可剥离的附属设施设备、室内装修)及其分摊的56.3㎡国有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但不含室内可移动财产。房地产权证号:丹棱房权证监证字第0015893起拍价:36288 保证金:5000  ,加价幅度:500元。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标的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院已委托成都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总价为64800元。该公司出具的九鼎司鉴(2023)0091号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2.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视、讯、看管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文书须及时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示: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缴纳全额成交款后根据执行部门案件执行情况而定交付时间。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4、产权转移手续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且符合相关法规行政规章等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竞买人须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眉山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公司统一安排)。四川眉山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黄先生:13778824258

徐女士:1818010871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棱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6228404097136259065;开户银行:农行丹棱县支行)。备注执行案号+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法院咨询电话:028-35090042

咨询或看样预约:黄先生:13778824258  徐女士:1818010871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丹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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